鹤岗市兴山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组织干警学习新刑诉法
发布时间:2012-11-16 10:34:11
11月15日,为了更好的贯彻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组织全庭审判员、书记员系统地学习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这次学习着重学习了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涉及的辩护与代理、证据、强制措施、侦查、第一审判程序、特别程序、没收程序、证人出庭、逮捕的条件、律师会见等具体条文以及审判机关在适用新刑诉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通过学习,使全体人员对刑诉法修改的必要性和修改的主要内容有了进一步认识,为明年实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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