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 以“廉政教育月”为载体推进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6-03-02 10:37: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法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最高院、省高院及鹤岗市中院三级法院有关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的开展,为进一步提高兴山区法院全体干警工作作风与纪律作风,近日,我院将1至3月定为法院的“廉政教育月”,组织全体干警开展一系列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

      一是制定了廉洁司法教育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部门;二是层层签定党风廉政责任状。由党组书记、院长与各副院长、副院长与各分管部门领导层层签定责任状,做到权责明晰;三是加强窗口部门管理。尤其是要加强立案庭、法警队两大窗口部门的安检、接待及是否能坚守八小时值班值岗制度;四是加强廉洁司法制度学习,以及通过上党课、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廉政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五是纪检监察室设立网络举报、电话举报,通过两种方式接受群众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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