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印象中“神圣而又高大”的职业,这种职业赋予的光辉形象的同时给法官的责任与压力也是形成正比的。人民法官,即该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做人民群众之所需。同时,还要时刻牢记自己的崇高使命,司法工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做到司法促公开、公正。
法官要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在司法工作中要有大局意识,团队意识,责任意识。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不固执己见,骄傲自满。应排除一切不利因素的干扰,不能被权势和金钱所左右,而沦为它们的奴隶。我们必须摆正自己的位置,有大局观,公正司法。
要严格要求自己,高标准,严要求,要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过硬的业务能力,准确把握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本着为老百姓办苦事、办实事的想法去为人民群众谋福祉,踏实工作,心系百姓,作一名受人民群众爱戴的好法官、好公仆。
让司法不参杂一丝丝“黑暗”,真正做阳光司法的守护者,让司法充满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