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正当时|兴法微讲堂(九)

发布时间:2019-06-17 14:54:56


8.“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有打击违法行为。“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9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四个特征
    ①组织特征  形成比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②经济特征  有组织的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③行为特征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④危害性特  征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http://https://mp.weixin.qq.com/s/QL7zOKdtD7DaKXSeJSYaDA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