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可安徽省淮南市朱某向欠债人李某讨要欠款,却采取纠集他人对李某进行辱骂、殴打,并强迫李某在冰凉的湖水里受冻5分钟左右,9月8日,朱某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李某曾向朱某借款30万元未还,今年3月7日晚9时许,朱某为索要欠款,纠集了程某等三人(程某刑拘在逃,另两人身份不明)找到李某,将其带至山南新区进行辱骂、殴打、脱去外套等方式逼其还款。朱某赶到案发现场后,威逼李某还钱,在临走时指挥程某等三人,李某若不还钱,就把李某带至泉山湖。后李某被程某等三人带至泉山湖,强迫其在湖水中受冻五分钟左右。后因李某妻子报警,3月8日凌晨3时左右,程某等三人将李某放走,李某被非法控制人身自由长达约6小时,其伤情经鉴定为轻微伤。
公诉机关认为,朱某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并殴打他人,致其轻微伤,其行为已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朱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表示自愿认罪。庭审结束后,朱某被认定犯非法拘禁罪,法官宣判后,朱某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