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机拾得银行卡取现 贪心小伙信用卡诈骗获刑

发布时间:2015-07-31 11:20:25


    某日,查某在工商银行支行营业部自动柜员机上,意外发现别人遗忘的银行卡,在贪心的驱使下,查某从被害人遗忘在自动柜员机里的工商银行卡中,分二次冒领人民币10000元,占为己有。公安机关通过银行协助,调取监控录像,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查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查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系初犯,此次犯罪系临时起意,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当庭自愿认罪,退出了赃款,对此,予以从轻处罚和酌情从轻处罚,遂以信用卡诈骗案件判处查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文章出处: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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