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4日是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为能更好的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和实施新《行政诉讼法》的宣传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黑龙江省高级法院的要求和部署,兴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及行政庭部分法官于当日深入社区全面推进立案登记制及宣传新《行政诉讼法》,同时本院还邀请了部分人大、政协代表到我院参观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了解司法便民、利民的举措,对法院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的举措、诉讼服务、实施新《行政诉讼法》方面的具体做法和成效等方面进行宣传。
在诉讼服务中心和社区,我院法官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区的群众详细讲解了立案登记制为群众带来的便利。主要有一是各项设置和流程引导给群众带来的便利。服务中心设有导诉台,由专人引导解说诉讼所需材料以及诉讼程序等工作,使诉讼更加便民高效,同时服务中心设置了十余种诉讼常识及文书指导类手册,方便群众了解掌握诉讼知识、了解诉讼风险;二是提示群众正确理解和适用立案登记制。利用电子滚动屏全天候滚动提示当事人注意,哪些不属于法院立案范围,及时消除群众对立案登记制的误读;三是设置意见箱方便群众投诉举报。我院纪检组特设“投诉意见箱”,便于在立案登记制的实施过程及时了解和查找自身的不足,有力监控立案登记制的高效实施,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反映关于办事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等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使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