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9日鹤岗市执行局召开执行工作会议,会议中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李中谦传达《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执行行为严防突发事件的紧急通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谨防发生被执行人死亡等突发事件的通知》,并由执行局姚梦宇局长做出重要讲话。
兴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于2015年4月30日召开执行工作会议,对以上通知进行细化理解,并在以后的执行工作中严格做到以下几点:
1、执行工作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做到规范执行,坚决禁止单独接待执行案件当事人。
2、对矛盾突出的执行案件,当事人情绪冲动的,要慎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3、在现场执行,要先了解当事人的个人精神状态及健康状况。
4、坚决落实执行公开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