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受邀参加辖区法制宣传周活动
发布时间:2015-03-11 14:50:55
3月7日上午,兴山区人民法院民庭庭长刘涛带领民庭部分法官,来到兴山区沟南办事处为民社区,参加“为民社区在职党员义务法制宣传周活动”。在活动现场,刘涛庭长代表法院向社区工作人员赠送了与社区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书籍,并就辖区妇女维权方面的法律知识进行专题讲座,讲座内容深入浅出,紧密结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引导妇女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后,法官们还现场对辖区百姓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得到了辖区百姓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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