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六项措施加强法警队安保工作

发布时间:2014-10-10 14:51:11


    为进一步维护司法审判公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兴山区法院采取六项具体措施,推进安保工作建设进程。 一是健全安保制度。制定了《安检值班制度》、《巡逻值班制度》、《看押制度》、《押解制度》、《处置突发事件预案》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安全保障工作的责任分工。二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实行安检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到“四个一律”,即对来访人员携带的包裹一律进行手持安检器检查;对查出的不适宜带入的物品一律代管 ;对携带的饮品一律要求当面试喝;对查处的管制刀具和其他管制物品一律没收。今年,共计安检当事人900余人次,没收管制刀具4把。三是加强机动巡逻值班检查。认真落实值班安检责任制,在固定安检的同时,法警每天不少于两次机动巡逻,确保安保严密无差错。半年来,在值岗中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2起。四是强化管理责任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强化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五是严格刑事案件的押解、看管和值庭工作。按一名罪犯配两名法警的比例押解值庭,对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及旁听人员认真安检。在重大庭审活动中,法警队要提前了解案情,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六是加强法警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坚持大练兵活动,每周二确定为“法警训练日”,要求每一位法警必须熟练掌握擒敌拳、警棍术、擒拿格斗等本领,熟悉值庭、押解、安检等工作要旨,为顺利完成安保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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