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起纠纷,法院调解了纷争

  发布时间:2014-08-22 10:12:58


    1月20日,我院成功调解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在承办法官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后,原、被告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2011年1月22日,周亚军之父逝世,遗产为房屋一套。周亚平与其母张桂芹因遗产继承产生纠纷,将张桂芹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意识到:周亚平与张桂芹本是一家人,该案如不能调解处理,审理中还需对房产进行评估,这样不仅耗时,还将产生评估费等费用,不利于化解纠纷。

    本案的焦点是双方对周亚平之父留下的遗产认定分歧大。承办法官从亲情出发,对双方做了大量的说服和劝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双方终被法官耐心、细致地工作所感动,均表达了愿意调解的意向,并就分割财产提出了各自的主张。承办法官充分运用调解技巧,及时组织双方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原告周亚平继承该房屋,张桂芹自愿放弃该房屋的共有部分及应继承的份额,本案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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