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人是指通过合法的收养程序,与被收养之间成立收养关系,并对被收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公民。由于收养人担负着养育被收养人的重任,也是保证收养顺利进行的主要因素,因此《收养法》对收养人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条件,不仅考虑到收养人的经济能力,而且对收养人的人身状况也提出了要求,具体如下: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被收养人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是指符合收养法律规定条件的,经过合法的收养程序而被他人收养的公民,通俗地讲就是被收养的孩子。并非所有的孩子都可以成为收养的对象,只有符合法律条件的才可以成为合法的被收养人,对此《收养法》专门列出了以下几个条件: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