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推行和完善院庭长办案制度,进一步规范庭审行为、强化庭审功能、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全力打造精品案,院党组要求院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开示范庭,带头接受评查。采取以案教学的形式,通过示范引导,全面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在示范庭开庭时,邀请新闻媒体、人民陪审员、辖区百姓以及全院干警进行旁听,主动接受监督,给院长“挑刺”、给法院“挑毛病”,以便在今后的庭审活动中不断的整改和提高。
2014年4月18日上午9点,由我院副院长关洪志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这是我院今年开展 “院长示范庭”活动的第一起案件。新闻媒体、全体干警、人民陪审员、30余名辖区百姓参加了旁听。为了审好这起案件,庭前关洪志院长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专程抽出时间与合议庭成员一起认真研究分析案情,并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庭审中,关院长在和两名合议庭成员的密切配合下,驾驭着整个庭审活动,整个庭审张驰有度、规范高效、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法庭调查、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环环相扣,合议庭成员举止端庄大方,给诉讼参与人和到庭旁听人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庭审结束后,人民陪审员表示对关院长开庭时清晰的思路和庭审智慧表示敬佩,对其他法官的庭审工作也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庭审观摩评查组的评委们评价,此次庭审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合理性,庭审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合议庭成员能够主动配合相互协调,庭审控制把握到位,法言法语精炼准确严密,切实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庭审观摩活动我院还将在今后的审执工作中继续开展下去,以此增强法官规范庭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为促进我院审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同时在一次次的院长示范庭和普通法官庭审观摩活动中拓展了法院与社会各界的交流渠道,通过主动倾听社情民意,坚实的走出了阳光司法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