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区人民法院“3·15”普法宣传:以法为盾 护航消费与营商

发布时间:2026-03-12 09:25:24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紧扣“共筑满意消费·司法守护权益”主题,以“普法+维权+营商”三位一体为核心抓手,主动将司法服务阵地前移,走进休闲广场、门店,开展沉浸式、接地气的普法宣传活动,为辖区营商环境注入法治动能。

聚焦“普法筑基、维权解惑”,让群众消费更安心。干警在兴山里休闲广场发放普法宣传单的同时,用群众“听得懂、用得上”的通俗语言,系统讲解消费者法定权利、商品退换货规则等实用法律知识,夯实群众消费维权的法律基础。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售后消费纠纷、预付式消费风险等热点难点问题,现场法官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将普法宣传与维权指引深度融合,让群众维权更有底气。

聚焦“普法赋能、营商护航”,让商户经营更规范。结合跨境消费特色,干警们深入俄罗斯产品销售门店,与经营负责人面对面座谈交流,重点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进口商品合规经营相关法律规定,将普法宣传与规范经营引导相结合,引导商户主动学法、自觉守法、诚信经营,为辖区特色消费业态健康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此次“普法+维权+营商”一体化宣传活动,既给群众送上了消费维权“护身符”,也为商户送上了合规经营“指南书”, 实现“护消费、促营商、传法治”的多重成效,助力了辖区经济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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