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聘用制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推动全院聘用制人员队伍素质提升,11月15日,兴山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聘用制人员综合能力测试,共14名聘用制人员参加。
按照本院制定的聘用制人员考试考核办法,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将考核方向定为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工作纪律作风、速录、体能、写作等方面,重点考察聘用制人员的知识能力和业务水平。
此次考试共分为理论知识笔试、速录测试和体能测试三场。考试期间,由院领导担任监考,严格考风考纪,考场秩序井然。聘用制人员考试时聚精会神、专注投入,充分展现了“比、学、赶、超”的良好学习氛围与精神风貌。
一直以来兴山区人民法院已将聘用制人员考核作为岗位练兵的常态,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用”,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履职本领,为更好的服务全院审执工作,保障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蓄能增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