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4日至5月2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兴山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15日,巡察组向兴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保障,部署整改工作。
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我院党组高度重视,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切实担负起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深化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我院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范秀蓉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具体负责整改落实各项工作。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的认识,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及时将巡察整改意见下发各部门和各支部,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二)明确责任,分解任务。院党组担负起此次整改主体责任,以身作则,高度重视、带头落实整改。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专业法官会议等会议,逐项剖析问题根源,研讨解决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建立整改台账和清单,层层压实责任。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从严从实,聚焦整改。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反思、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深挖病根,精准发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巡察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全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
目前,对照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31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严格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1.着力解决“政治理论学习长期浮于表面”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支部和政治部制定学习计划将理论学习进行细致的安排部署,通过党支部和全院大会的形式将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深入学习。以主题教育为契机,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研讨与参观相结合等学习方式,抓好全院干警的理论学习,提升理论素养。
二是组织全院集体学习及党支部理论学习,定期对学习进度和效果进行督促检查,按季度收集干警的学习笔记进行检查通报。党组在传达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安排部署,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联系;认真学习习近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论述并要求结合本职工作实际,开展深入研讨和交流,切实将理论成果转化到日常工作中。
2.着力解决“抓法院主责主业乏力”的问题。
一是立案环节,关于月末拖延立案问题,已立行立改。立案窗口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四零服务”要求及“六个必须”服务制度,有案必立,对于当事人申请立案递交的材料,如不符合立案要求,立案庭工作人员告知其3日内补交材料,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进行审核立案。
二是审判环节,实体审理错误案件,本院党组于2021年6月4日,研究决定对(2019)黑0407民初40、41号案件主审人刘涛予以责令检查处理;于2021年6月8日,研究决定对审理李德明抢劫案的主审人关洪志予以诫勉谈话处理。为提升审判法官业务水平和案件审判质效,本院定期对员额法官进行集中培训、典型案例研讨;定期组织法官及助理进行庭审观摩;定期召开法官大讲堂。
三是执行环节,执行款超期支付主要是由于案件存在分期到账但申请人要求一次性给付及申请人在外地等原因。针对13笔执行款超期支付的问题,各执行法官、执行员逐一核对案款,以款找案,以案找人,分类处理。我院加强案款发放管理,严格时间节点,规范执行程序,新增不明款和进入5日临期状态的临期未发案款均作警示提醒标注,防止产生新案款超期现象。同时,完善了执行款发放的相关制度,立案环节要求申请人提供有效卡号便于及时进行转账,在严格执行“一案一账户”基础上,明确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执行案款发放。
四是关于案件评查环节,评查标准不统一问题,院党组研究责令审管办对该4起案件进行重新评查,其中刘涛审理的(2019)黑0407民初40号和(2019)黑0407民初41号两件案件为重大瑕疵案件,我院党组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已于2021年6月4日给予刘涛责令检查处理。王雪审理的(2019)黑0407民初102号和(2019)黑0407民初103号两件案件为一般瑕疵案件。我院党组研究决定对王雪同志予以提醒谈话处理。
五是关于违法公布裁判文书问题,召开员额法官会议,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并严格要求所有员额法官按规定执行。院党组决定由承办人写出情况说明,并对2019年我院受理的6件离婚案件的裁判文书均启动了文书撤回程序,对因工作疏忽导致违法公布的办案人(于洪艳、周宏海、郭春华)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3.着力解决“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点工作来抓,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意识形态工作方案的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党组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强化意识形态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研究和部署我院意识形态工作。以专题党课的形式进行深入辅导,加强全院干警意识形态教育,提高全体干警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力度,切实做好舆情监控工作,成立由政治部专人负责管理及各部门固定责任人的舆情监测工作小组,有针对性的对重点案件和敏感人群进行监测,形成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合力,避免出现遗漏。舆情监测小组指定专人每日通过关键词全网搜索敏感话题、浏览涉及法官及整个法院工作的舆情信息,随时关注。如发现不利不良舆论信息,按照舆情处置方案的相关要求,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处理、早控制。
(二)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4.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的不实”的问题。
一是党组每年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组会议,结合实际进行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等。
二是强化党组成员的“一岗双责”,定期进行履职情况报告。班子成员要教育引导分管条线干警加强思想认识,定期与分管部门召开会议进行强调部署,注意留存会议记录等,规范自身言行,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5.着力解决“监督责任长期未落靠”的问题。
一是按照制定的《兴山区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并按照制度要求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加强对干警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和通报。狠抓中层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和重视,通过以点带面的形式,带动全院干警抵制不良之风的侵蚀。
二是召开警示教育专题大会,强化党风廉政教育,选取本院近年来受到处理干警的反面典型事例进行深刻剖析,起到以身边人为鉴的警示教育意义。
三是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由王雪主管纪检监察工作,酝酿了专人李松晏具体负责纪检监察日常工作。
6.着力解决“四风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级重大会议以及最高院、省法院和市中院的相关会议精神,对会议及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在党组会议上及时传达学习并结合实际作出安排部署。
二是院党组已责令相关干警将软卧与硬卧之间的差价退还至国库,并组织召开全院大会对《黑龙江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集体学习,提高认识,要求按照规定严格履行报销的审批和审核程序。
三是司法警察加班费发放以个人考勤记录为依据,每月由法警队队长统计填报司法警察加班统计表,进行层层审批,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发放加班费。
7.着力解决“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诉讼费应退未退。
一是积极与区财政协沟通,争取区财政局调筹措资金将277.09万元的应付款偿还市财政,或与市财政协调妥善处理。
二是巡察组反馈的该16笔诉讼费已陆续退还给当事人。
(三)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组织路线
8.着力解决“党组班子核心作用不突出”的问题。
一是增强班子成员履职尽责能力及综合能力,研究调整党组成员分工,将纪检工作调整为王雪分管。
二是按照党组会议议事细则,明确重大议题范围,强化在党组会议上对事关法院发展、业务工作和审判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和部署。
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大额支出均需提请党组研究决定。四是按照要求,党组成员保证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党组成员带头开展相互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9.着力解决“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及相关制度,统筹干部队伍发展,规划青年干警发展路径,选拔政治坚定、业务突出、综合能力强的青年干警到中层岗位中来,通过传帮带等形式将提高青年干警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让青年干警尽快成长起来。
二是严格按照省院关于员额法官的准入和退出相关制度执行,大力培养和提升年轻的法官助理业务能力,为员额法官队伍储蓄后备力量。
三是提高业务能力,加强业务培训,通过视频讲座、法官讲堂和庭审观摩等,不断提升员额法官的知识储备和业务素养,切实提高干部的履职能力。
10.着力解决“机关党的建设常年弱化”的问题。
一是经党组会议研究酝酿了合适人选拟任命为机关党委书记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并于12月8日将拟调整干部的请示上报至兴山区委组织部。
二是配齐配强党支部支委班子,定期召开总支委会,研究党建规划、强化督导检查以及安排各项党支部工作。
三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由专人负责规范“三会一课”记录,书写符合各项内容的要求,杜绝出现空白现象。按照规定严格组织好和开展好组织生活会。
(四)积极推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11. 着力解决“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一是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对此次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研究部署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党组成员定期督导检查巡察的进展和效果。
二是加强备品出入库管理,制定备品管理制度,做到入库有台账,出库有记录,层层审批,严格管理日常备品发放工作。我院车辆维修已由党组会研究决定,进行三家询价,选定修配厂对我院公务车辆进行维修,且报销凭证均已为机打票据。
12. 着力解决“巡察整改制度制定、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修改本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政治部与办公室一同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纠正和更新相关制度,杜绝出现文字表述等错误。今后,每项制度实施前必须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建立健全各项新制度,堵塞漏洞。
二是在司法公开方面,针对违规公开的(2021)黑0407民初1号案件的主审人王雪,进行通报批评处理。召开员额法官会议,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并严格要求所有员额法官按规定执行,同时,启动了文书撤回程序。
三、夯实整改成果,注重转化运用。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我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
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不懈改作风,力促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运用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四)着力推动我院工作全面提升。
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院的各方面工作。提高干警的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审判质效,抓好跟踪问效,践行能动司法,深化阳光司法,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68-3529011;邮政信箱兴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收);电子邮箱xsqrmfyzzc@163.com。
中共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