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情 请免开尊口!】兴山区法院吃透、筑牢“三个规定”坚持常讲常新

发布时间:2023-05-29 15:20:33



“什么这是我四舅妈家二大爷的事儿……”

“什么你战友的大侄子想问一下案情……”

“身为法院工作人员,遇到这些事情,就记住‘请免开尊口’!”


5月29日下午,兴山区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大会,围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再次解读、布署。院长范秀蓉表示,悟懂、吃透、筑牢“三个规定”精髓就要坚持 “老生常谈”,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用思想上持续发力加以引导,让岁数大的干警“老树添新枝”再自律,让年轻干警“新枝快成荫”增警戒,切实集聚起公正廉洁司法的磅礴力量。

会上,由三位院领导领学了《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 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并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违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作为反面示例,进一步明晰司法红线。


哪些行为属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身为法院工作人员,经常面临这样的困扰与抉择,一边是亲情、友情,一边是党纪国法,遇到干预司法活动行为时我们该怎么做?

为时刻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 架起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高压线”。会议要求全院干警要树牢“三个规定”理念,对不良司法行为,就要做到未雨绸缪,要当头棒喝,决不容许其肆意蔓延。


要坚持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重要政治任务。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多管齐下推进“三个规定”走深走实。

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相关文件精神要切实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发自内心地信仰法治,用干警的身体力行来营造“不打探案情、不过问插手案件”的良好风气。


把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司法环境的“净化器”。尤其在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要求我们要主动服务方式途径,细化优化服务措施,但也需要我们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中要界限分明,彼此清白。全院干警要用严格落实好“三个规定”具体要求,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和生活圈,彼此做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共同努力构建良好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在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中树清廉,营造 “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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