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尊严与权威,弘扬社会诚信风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将以下限制高消费人员予以曝光。对有财产 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将依法予以司法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 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欢迎广大群众举报限高、失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举报电话为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 中心:0468-3529022。
赵春学 22230319621222****
曾伟 23040219720623****
刘辉 23232419810902****
王银英 3416021974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