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五(吾)心向党”活动的有关要求及中院党组统一安排部署,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助推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实现创新突破,2月20日下午,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志清深入基层党建联系点兴山区人民法院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督导党建工作顺利推进。兴山区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宣讲会上,刘志清院长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从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重大意义、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实践要求、以及强化行动自觉和履职担当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
刘志清院长强调,基层法院是矛盾纠纷化解的“前哨站”,全体干警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找准切入点、着力点、结合点,立足本职岗位,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推动法院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思想武器,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在新征程上创造新成绩。
宣讲结束后,参会干警纷纷表示,通过认真聆听刘院长此次关于二十大的宣讲,对党的二十大精神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和感悟,理论联系实践,在工作中会进一步提升站位、找准定位、瞄准方位、落到实位,切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