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各中基层法院2022年1-9月主要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并根据通报结果颁发“流动红旗”。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作为名列通报排名前十的基层法院之一,喜获由省高院发放的“流动红旗”。
今年以来,兴山区人民法院按照省、市两级法院对审判执行工作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案件质量提升年”“争先创优年”活动,全院上下锚定“争创一流”工作目标,科学预判、精准施策,充分发挥团队作用,严起来、实起来、跑起来。审判执行质效显著提升,并进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
喜获“红旗”鼓舞人心 ,誓留“红旗”催人奋进。兴山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全院一盘棋,在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同步、目标上同向,以“不进则退,慢也是退”的紧迫感,以“有指标争排头、无指标出典型”的跳起摸高精神,紧跟二十大新号角、新理念、新要求,继续坚持“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司法为民理念,不断提升审判质效、队伍建设和司法公信力,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