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民诉法》解释的最新修改于4月10日起施行,其中有什么亮点大家都知晓不?咱们今天就挑‘干货’一起学习学习......”
围绕市中院将学习贯穿法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始终的要求,4月18日下午,兴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范秀蓉走上“法官讲堂”,讲授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理解与适用及新“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修改后法规的诸多亮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已于2022年3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6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4月10日起施行。民事诉讼法是规范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则,是人民法院审理和执行民事案件的基本程序法律依据。
为深入理解和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条文,提升全院民事审判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努力开创民事审判工作新局面,范秀蓉院长讲述了民事诉讼法新修改内容,阐述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历史背景和重要意义,重点围绕完善在线诉讼及送达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完善小额诉讼程序、优化司法确认程序等亮点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切实做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后民事案件审理的衔接工作,立足本院审判工作实际,与现场参加学习的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们进行了交流、探讨。
针对近年来借贷案件数量逐年攀升的现象,范秀蓉还以“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解读”为题,结合干警在民间借贷审判工作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了讲授。
范秀蓉强调,修改后的新法对法院审判具有极其重大的指导意义,我们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入学习,加强对条文的理解,强化法律适用能力,进一步提高民事审判业务基础,提高诉讼效率。
会后,员额法官们表示,通过学习与分析讨论,加深了对新条文的理解,夯实了审判业务技能。法官们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不断加强学习,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