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兴山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立足岗位职责,坚持“四个强化”, 切实提高警务保障能力,全力营造风清气正、安全稳定的司法环境,努力为全院庭审工作构筑起一道牢固的安全屏障。
强化管理,严把“责任关”。规范法警管理制度,严明工作纪律,确保24小时待命,保证随时有充足的警力投入战斗。严格规范安检、值庭、押解等警务工作,抓好庭审安全责任落实,及时处理妨碍审判活动事件。
强化保障,确保“零漏洞”。加大警务安全督查力度,实时纠正日常安检、押解、值庭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实行安全问题周通报、月分析制度,切实解决存在的安全漏洞,杜绝安全隐患。
强化疫情防控,筑牢“安全墙”。安排专人做好对外来人员佩戴口罩、体温测量、安检登记、健康码和行程码出示等常态化防控工作。未经安全检测不允许进入法院。办公楼区域除本院干警外,严禁当事人、律师、其它单位人员进入。
强化技能培训,锻造“自身硬”。制定技能训练工作计划,突出抓好业务技能、体能达标等方面的训练。全体法警认真学习《法院系统安检人员业务技能培训》课件,并要求严格执行X光机安全检查仪的使用与常见违禁、危险物品的种类和识别方法与技巧,手持安检仪进行人身安检的基本流程、顺序、动作要领。尤其对发现违禁物品的处理、突发情况应急处置等加强演练,全力提高法警队伍的整体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