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区法院提醒您!四种养老诈骗要记牢!!

发布时间:2022-05-11 09:37:40


XX:法官你好,常见的养老诈骗有哪些啊?

XX:常见的养老诈骗有4种:

一、提供“养老服务”诈骗;

二、投资“养老项目”诈骗;

三、销售“养老产品”诈骗;

四、宣称“以房养老”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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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供“养老服务”:

以迎合老年投资人的养老需求,提供“养老服务”。以投资养老基地、预售养老床位、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交养老服务项目”等为名,为老年人描绘养老服务项目的未来,进而实施诈骗行为。

二、投资“养老项目”:

不法机构以高回报承诺吸引老年人,惯用承诺高额分红、保本高息、预定养老服务等说辞,诱骗老年人投资所谓“养老服务”项目,一旦获得资金后,不法机构便捐款跑路,致使老年人受到损失。

三、销售“养老产品”:

一些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采取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免费旅游、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群体,实施诈骗行为。

四、宣称“以房养老”:

不法分子用“以房养老”名义诱骗老人将房子抵押贷款,然后将贷到的款项投资与号称每月可得10%-15%的高息“理财项目”,老人将房产处置权交给“理财公司。最初每月老人能收到相应回报,但没过多久,不光收益和本金得不到归还,连自己的房子也被强制过户,老人“钱房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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