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过日子,可千万别摊上官司”!对老百姓的这个烦心事,兴山区法院院长范秀蓉如是说“对于一些案子来说,打官司并非最好的解决办法。与相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通过分流方式往往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3月11日,兴山区区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在兴山区司法局举行。兴山区法院院长范秀蓉、兴山区司法局局长刘海共同为区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这标志着兴山区法院推动多元解纷再升级,“矛盾纠纷在哪里,多元调解延伸到哪里”。
在当日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上,兴山区各社区、各街道办事处、区法院、区司法局、区政法委派员及人民调解员代表出席仪式。
范秀蓉院长、刘海局长在致辞中表示,人民调解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揭牌仪式后,范秀蓉院长分别与辖区10家人民调解组织签订了《司法确认合作框架协议》,这意识着兴山区的矛盾纠纷调解体系更加健全,兴山区“社区、街道、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已全部成立。其中各社区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聘用以老军人、老教师、老党员、老干部、老代表为主体的人民调解员;各街道先后建立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聘用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主体的人民调解员;兴山区成立了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聘用以律师、法律工作者为主体的人民调解员。
兴山区法院与兴山区司法局将积极构建多方参与、协调联动、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为辖区调解组织及人民群众提供了更便利的司法服务。对经辖区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兴山区法院实行优先办理、优先审查、确认等一系列服务。
兴山区法院将“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进一步织密矛盾纠纷化解网。“社区、街道、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全区覆盖及人民调解协议经法院司法确认,这三支各自独立又相互关联、业务精湛、情理法相融且亲民、为民、便民。该调解委员会将解纷触角延伸到了基层治理最前端,实现了法院诉讼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是兴山区法院主动参与辖区诉源治理、为辖区群众、企业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的具体体现。
今后,兴山区法院、兴山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配合力度,在诉调对接工作中创出新亮点,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司法确认工作的开展,用实际成效推动矛盾纠纷的解决,努力把三级人民调解组织打造成人民群众满意的示范点、兴山区社会治理的“示范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