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印象中微信能干嘛?
还仅是聊天、斗图、抢红包嘛?
兴山区法院带你看看微信“隐藏”新功能
近日,兴山区法院将调解室搬到微信上,开启微信视频“云”调解模式,通过微信视频成功化解了一起相隔数百里的情侣间的纠纷。
热恋时,心甘情愿倾其所有;分手时,“因爱生债”闹上法庭。原告王某系我省肇源县某村村民,被告刘女士系我市兴山区居民。两人原本是情侣,交往数年后分手,刘女士返回我市兴山区居住。分手两年后王某通过线上立案平台向兴山区法院起诉,称其陆续借给刘女士共计2万余元,双方多次沟通无果。考虑到案件法律关系简单、争议数额不大,且原告王某远在外地,为了使王某免受长途奔波之苦,尽量减轻其诉讼成本。兴山区法院承办该起案件的法官便电话联系王某引导其进行庭前调解,并告知王某可通过远程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王某当即表示同意。但王某以其文化程度偏低为由,拒绝使用“云间”庭审系统调解程序,法官灵活决定利用微信视频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并取得了双方当事人的同意。
2月18日上午,刘女士按时到达兴山区法院调解现场,王某也按时等待接通了刘女士的微信。微信——这座“联络桥”,将相隔数百里的双方当事人召集在网络的两端。在法官的辨法析理、耐心协调沟通下,双方放下心中的戒备。双方历时1小时的协商后达成协议:刘女士给付王某3500元,王某自愿放弃剩余款项并撤诉。案件达成了协议,但王某却又提出自己的顾虑:自己撤诉后,刘女士反悔不支付3500元怎么办?考虑到金额不大,法官又督促刘女士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 “当场”给付王某3500元,王某遂“当场”撤诉。就这样,这起纠缠了两年的情侣纠纷在法官的努力下最终在“微信”端得到有效化解。
近年来,兴山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尝试将信息化手段与审执工作深度融合,不断创新办案模式,“微信”调解这是兴山区法院切实贯彻司法为民、利民、便民原则的一个缩影。兴山区法院微信视频调解的方式一定程度解决了法院送达难、开庭难、办案周期长的矛盾,同时也便利了文化程度偏低的异地当事人参与到远程诉讼当中来,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减少了诉累,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