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小时——诉前保全快且准 利于执行效果佳

发布时间:2021-12-24 09: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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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兴山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鹤岗XX工贸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某匆匆赶到我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表示希望法院即刻对锦州XX矿山机械有限公司存放在黑XXX号货车上的5台绞车进行查封。立案庭庭长郭春华在了解情况后,即刻向院领导汇报,开通绿色立案通道,优先办理该起诉前保全案件。

1222 16:00-19:00 

地址:兴山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我院干警兵分两路,一队人员赶往现场对诉前保全财产诉求进行核实。另一队人员在于洪艳副院长安排下,继续推进诉前保全工作。3小时内,对该案证据核实、调查笔录等工作全部完成。

 

1222 19:00-21:00

地址:鹤岗市昊通检测站

我院执行局接到案件后,在杨凯副院长的部署下决定连夜查封。此时已是晚上7点,干警们顾不上吃饭休息,顶着凛冽的寒风,火速到达查封地点,将待查封财产进行逐一核对、清点。在全部核对完毕后,按照流程对保全财产进行全部查封,并现场制作查封笔录、告知保管人权利义务。

 

截止21:00查封工作全部完成!从提交申请至全部查封完毕仅用时5小时。这短短5小时里,兴山区法院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解决群众困难,彰显司法温度。

 

今日释法小课堂

什么是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采取查封、扣押等限制保全标的物使用、流通等保全措施,或者保全可能对证据持有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或者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保全措施对证据持有人的影响、保全标的物的价值、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争议的诉讼标的金额等因素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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