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主动延伸为民服务触角 上门开庭传送司法温情

发布时间:2021-08-17 08:57:17


近日,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在被告王某家中开庭审理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

王某系该起继承纠纷案件的被告之一,现已年逾八旬,年轻时把腰摔坏,几十年瘫痪在床。考虑到王某因身体原因不适宜到庭,为方便双方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兴山区法院经过与其他当事人协调,将庭审改到了王某家中,进行了这场特殊庭审。一张小桌、几张小凳搭成了临时简易审判庭。被告王某躺在床上,承办法官、书记员、王某子女围绕着王某的床铺而坐、而站,整个庭审规范且有序。承办法官在开庭过程中与王某及其子女进行了协商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极其细心地解答了王某对调解协议的法律疑问,为王某释明了调解协议内容及其法律效力。

此次“上门开庭”仅仅是兴山区法院坚持为老百姓办实事的一个缩影,接下来,兴山法院将继续努力践行“打官司不求人”庄严承诺、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时刻怀着为民初心、将便民利民举措落实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解群众难、化百姓忧,让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司法的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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