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岗市兴山人民法院认真落实鹤岗市中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专项治理活动以及“作风建设”的专项治理工作,在立足审判实际的基础上,增强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一是强化工作纪律,注重有章必循。保证各项工作上级有部署、工作有落实、结果有反馈,以规范考勤管理为抓手,严格落实上下班、请假销假、缺勤处理、日常着装等制度,院领导带队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切实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二是明确工作职责,注重真抓实干。保证履行各岗位的工作职责,重点治理没有工作激情,不积极履行职责,工作推诿扯皮、得过且过。对工作中的瑕疵视而不见,不及时纠正,不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认真履行请批手续等问题。要以集中学习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引导干警树立“等不起”、慢不得”和“坐不住”的工作观念,提高工作执行力,是工作能真正落实到位。三是转变思想,维护群众利益。重点治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淡薄,切实改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作风粗暴、服务态度差,弄虚作假、虚夸浮报,群众满意度低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司法、改进司法作风,解决违反法定程序审理案件,违法使用强制措施,擅自制作法律文书、拒不执行审委会决定等问题。通过开展庭审观摩、理论研讨、案件评查和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鼓励干警积极参与理论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