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服务职能,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兴山区人民法院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贯穿党史学习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过程,积极为辖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和法治保障。
近日,我院执行局副局长黄立东、员额法官焦兴国、法警赵银博等到鹤岗市东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鹤岗市东北热力有限公司、鹤岗市兴龙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开展“进企送法优化营商环境”活动。
活动过程中,执行局法官们每到一处都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情况介绍等方式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法院的服务保障需求,并就法院如何依法履职尽责、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等问题与企业代表们进行了深入交流。
在走访鹤岗市东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时,法官们针对职工保险和工伤纠纷类法律问题进项讲解和现场答复;
在鹤岗市东北热力有限公司,法官们针对主要针对企业供热不达标和跑冒滴漏造成的侵权责任界定问题进行讲解和现场答复;
在鹤岗市兴龙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法官们主要针对医院矛盾的处理和与职工的劳动争议的法律应用问题进行了讲解和现场答复。
此次送法进企业活动,是兴山区人民法院主动开展司法为民、创新便民举措的缩影,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兴山区人民法院将立足主责主业继续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解决企业难题,推动司法作风持续向好,促进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