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12月9日上午,兴山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召开贯彻落实法庭安全保卫工作会议,本院全体司法警察参加此次会议。
会议中,司法法警大队队长赵银滨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近期我院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了总结,并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树立安全意识,提高安保技能。各位干警要紧绷安全弦,杜绝麻痹思想,坚持“逢进必检”原则,对管制刀具、危险物品严格排查,把法院安全放在第一位。
二要开展安全大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对审判庭、安检室、羁押室等安全设备设施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检查,加强安保设施装备配置,补足短板。
三要加强技能学习,规范执法行为。定期组织职业技能培训,科学设置安全检查程序,与各部门协调配合,规范处置突发事件、制定预案、组建应急分队,定期开展实战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