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维权周——让维权与爱同行】兴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聚焦妇女节系列之三——守初心:为民篇 发布时间:2020-03-05 12:07:56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兴山区人民法院按照上级法院要求暂时关闭了立案诉讼服务中心,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立案庭积极开展线上诉讼服务,引导推广网上立案。今天,兴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重新为大家讲解一下网上立案的相关知识和具体操作流程。
网上立案是指当事人或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通过网上诉讼平台提交立案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工作机制。
网上立案的范围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中适用立案登记制的一审民商事和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类案件及其他可以提供网上立案服务的案件。
当事人或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网上立案时,应当通过网络在线提交所有诉讼材料,包括起诉状(申请书)、身份信息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与诉请相关的证据或者证明材料等。纸质起诉(申请)材料可在开庭前或者按照承办法官指定的期限提交。
1、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确保提交的有关材料完整清晰,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相关性负责。
2、通过网上立案平台提交的起诉(申请)材料、电子信息、网上留言中不得含有以下内容:(一)违反法律法规、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国家利益;(二)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三)恐吓、侮辱、诽谤、诬陷、谩骂和人身攻击;(四)广告;(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因疫情防控导致您办理诉讼事务不便,敬请谅解。让我们共克时艰,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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