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召开“五月•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启动仪式

  发布时间:2013-05-03 09:45:04


   5月3日上午,鹤岗市兴山区法院召开“五月•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启动仪式,会议由副院长关洪志主持,副院长戚晏榕传达了《鹤岗市兴山区法院五月•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敏与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同志做了动员讲话。 讲话中指出:开展以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廉政教育月为载体,推动法官廉政工程建设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 讲话中强调:一是要认清形势,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到开展廉政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要抓住重点,融会贯通,以教育月活动推动全年廉政教育活动取得实际成效。三是要拓宽方式,精心组织,认真做好专题学习工作和开展好十项活动。讲话中要求:全体干警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此次活动的主旨,各部门要精心组织,联系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严格地按照各项规定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防患于未然。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加强思想道德修养,防微杜渐,通过开展“五月•党风廉政教育月”,切实规范法官的行为,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增强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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