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继续深化“五全调解”工作,将调解打造成兴山区法院的一张新“名片”,兴山区法院采取以下八举措强化调解:
一是继续强化诉前、庭前、庭中、庭后及执行中的调解、和解,强化全流程调解;
二是继续强化调解的四级联动,即 主审人、庭长、主管院长、院长逐一参与调解;
三是创建“捆绑”式调解机制,由四名中层骨干法官各带一名年轻法官,形成四组“师徒”关系,加强案件调解;
四是针对辖区小煤矿多,发生工伤案件时矿主现存在拖延给付的现状,尝试性地引导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中加入具有预期惩罚性质的条款,保证了案件的及时履行率,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的利益。
五是建立法官调解奖惩激励机制,评选出的“调解能手”在给予物质奖励的同时,提职优先;采用剖析过错、亲情感化、换位思考、权衡利弊等调解方法,实现和谐司法;
六是积极采用“巧用外力”的调解方式,通过律师或代理人、当事人的请托人、亲朋好友、单位的领导、工会、妇联的配合和支持,调动一切对调解有利的积极因素促成调解、化解纷争。
七是在辖区16个社区建立矛盾纠纷化解联系点,确定联络人;在社区建立志愿调解员活动,加强矛盾纠纷的提前介入;积极延伸法律服务,以1至2个社区为试点,打造无诉讼社区,实现法律服务放射性发展。
八是建立了以法院、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三位一体”的调解网络。召开由司法部门、街道社区等调解组织和人民陪审员参加的座谈会,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庭审观摩、参与诉讼调解等形式提高调解员的调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