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19个世界知识产权日。
今年世界知产日的主题是“奋力夺金:知识产权和体育”。
也许你会问,知识产权和体育有啥关系?
体育与知识产权看似风马牛不相及,但是实际上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体育赛事版权一直是体育产业的核心资源。
比如2017年,PPTV耗资13.5亿元,取得了中超新媒体一年的转播权。
李宁、安踏等一批高知名度的运动商标品牌,有力支撑了体育产业的发展。
体育方面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训练方式和新设备的发展,同样离不开大量专利技术的支撑和推动。
敲黑板~现在我们通过一起真实案件,了解一下体育世界中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你所看到的体育赛事“大片”可能是侵权产品!
上海映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方IC,下称映脉公司)为2017-2019年度中超联赛官方图片合作机构,经支付高额合作费用独家获得在2017-2019年度中超联赛赛场指定区域内的官方拍摄权。
体娱(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体娱公司)作为映脉公司的同业竞争者,于2017年派遣摄影师进入当赛季中超联赛赛场拍摄中超赛事图片,并将拍摄的图片在该公司运营的全体育网中进行实时展示、提供下载和对外销售。
对此,映脉公司认为体娱公司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商业权益,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体娱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海淀法院确认了映脉公司享有作为唯一有权进入中超联赛赛场进行图片拍摄的商业图片机构的合法权益,确认体娱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损害了映脉公司的合法权益。
映脉公司守住了自己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然而,意想不到的事又发生了。
2018赛季中超联赛开赛后,映脉公司发现体娱公司仍然继续派遣相关人员进入中超联赛赛场拍摄图片,并继续在网站实时上传。
映脉公司认为体娱公司再次构成不正当竞争,又诉至法院,并于立案当日提出行为保全申请,请求立即禁止体娱公司派遣摄影师进入2018年中超联赛赛场拍摄赛事图片,同时立即禁止体娱公司在其官网“全体育网”展示、提供下载、对外销售2018年赛季中超联赛赛事图片。
体育赛事摄影作品具有时效强的特点,加之中超联赛为中国大陆地区受关注较高的足球赛事,为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法院责令体娱公司立即停止在全体育网中继续向相关公众提供2018年中超联赛赛事摄影作品,同时立即停止在网上展示、提供下载和对外销售2018年中超联赛赛事摄影作品的申请。
小编认识到,这个案件在体育赛事图片市场日渐规范的趋势下,为维护行业良好的竞争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经过了初步学习后,相信你对有关体娱的涉知识产权纠纷有了一些了解,那么下面小编就来考考你~
案情简介
苏宁体育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诉称其于2018年4月12日,通过与体奥动力签订《中超联赛合作协议》,被授权享有中国大陆境内2018赛季中超联赛全部官方比赛场次、开幕式、颁奖活动在内的所有联赛官方活动,在该公司及其关联方自有新媒体平台行使的独家网络视频权及网络产品权。后发现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厦门章鱼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鱼TV”APP客户端、网页端向公众提供中超联赛11场赛事网络实时播送服务,诉至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却提出并未组织体育赛事的直播,仅提供技术服务。网络主播个人对体育赛事进行分享直播、与用户交流属于合理使用,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小编提问:
此案的争议焦点在何处?
1、原告主张的权利有无法律依据。主要包括:本案所涉权利的产生及其流转是否合法;体育赛事节目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权;本案是否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2、被告是否参与和组织涉案赛事直播活动,其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3、直播平台对主播实施的行为应承担的责任。
相信你已经对有关体育的知识产权保护有所了解,那么今天的学习就到这儿。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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