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中院深入到兴山区法院督导检查 “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发布时间:2018-11-07 10:36:45






    11月7日,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部分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重点督导检查的实施方案》要求,由市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杨巍带队,来到兴山区法院督导检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检查组对兴山法院2017—2018年全部执行案件进行了检查,重点对执行卷宗、执行案管系统录入、制度机制建设、执行工作宣传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指导,并对照第三方评估体系的核心指标,逐项查找问题。随后,在兴山法院三楼执行指挥中心召开反馈会。

    在反馈会上兴山区法院汇报了执行工作情况,检查组成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反馈。杨巍首先传达了上级法院对相关工作的要求,并就兴山法院举全院之力攻克“基本解决执行难”迎接第三方评估,所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同时要求在执行攻坚的最后阶段,要肩负责任,层层落实,重点解决突出和难点问题,要切实对照第三方评估体系和核心指标要求,找准差距弥补不足,抓住核心指标不放松,逐项核对补齐短板。

    最后,兴山法院院长陈敏表示,我们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针对中院在此次检查中反馈的意见,对照第三方评估体系要求进一步落实各项指标,认真整改、举一反三,杜绝同样问题再次发生。完善各类材料,决不允许出现任何遗漏,为迎检做好充分准备,确保在第三方评估检查验收中交出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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