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能帮忙追到小煤矿欠我们这么多年的工资款,太感谢法院的同志了,你们是在用心执行!”在执行款集中发放会上,申请执行人费某某激动的说道。
6月12日上午,兴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为100余名矿工追回兴山区某煤矿拖欠四年之久的劳动报酬,共计40余万元,发放活动现场执行款全部发放到位,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
2013年-2014年期间,费某某等100余名矿工与兴山区某煤矿签订劳动合同,从事井下作业,区分不同工种按月支付工资。经矿工反复催要,被执行人经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拒付劳动报酬。费某某等100余人于2016年分别向兴山区法院提起诉讼。经法庭审理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被执行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费某某等人于2018年5月向兴山区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后,在执行局全体干警的配合下,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兴山区某煤矿,执行干警考虑到这是一起集体诉讼的执行案件,处理不好容易造成社会不良反应和影响,故专门成立两个工作组,第一组积极查找被执行人刘贤柱的财产线索,另一组耐心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以“老赖”的案例作为反面教材,警示其拒不还款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在法官释法后,被执行人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经过不到二十天的时间,被执行人积极筹措全部执行案款40余万。为了使执行款第一时间发放到申请执行人手中,不让申请执行人多跑路,兴山法院决定到百余名矿工工作的地点就近发放执行款。
此次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是兴山区法院近期在“雷霆行动”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