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攻坚】睿智法官百里之外巧执行

发布时间:2018-05-18 11:14:38



执行员到社区查询


执行员到银行冻结

    “我就是没有钱,你们查去吧!”几天以前一名被执行人何某嘴硬的说。

    兴山法院执行局在2016年执行了一起机动车交通肇事责任纠纷案件,该案件的被执行人何某经营一辆工程翻斗车,于2015年7月发生交通事故致申请执行人张某受伤住院,共花费医疗费20余万元,保险公司进行相应的赔付以后,何某个人承担部分为29,000.00元。执行员在对被执行人何某的身份信息进行“四必查”的过程中,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其户籍、居住地均不在本地,此案以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于2016年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2018年3月在对本院所有终本案件进行逐一筛查中,执行法官发现该案尚存疑点,就到双鸭山市寻找被执行人下落。果然在公安机关查询轨迹信息时发现何某有两个身份证号码,诉讼阶段何某一直使用原身份证号,导致在2016年进行“四必查”时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经当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何某身份证号码进行过变更,执行人员在另一个身份信息下查到有存款若干,当即查封其账户内的存款,然后对此案恢复了执行程序,顺利划拨了执行款,此案成功执结了。

    申请执行人张某拿到钱以后,激动的说:“何某不是本地人,之前的电话号码换了,一直联系不上他,我以为这笔钱要不回来了,谁想到他有两个身份证号码啊!兴山法院的法官和工作人员工作太负责了、太仔细了,谢谢你们帮我拿回这笔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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