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专辑】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在国家宪法日开展系列活动

发布时间:2017-12-04 15:51:24



兴山区人民法院在国家宪法日开展系列活动



    2017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兴山区法院组织了法官宣誓仪式、观看国家宪法日特别节目《大法官开庭》、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

    活动一:弘扬宪法精神,举行法官宣誓仪式

    上午10时25分法官宣誓活动开始,在兴山区法院第一审判法庭,与三级法院同步开展法官宣誓活动。奏唱国歌之后,面对鲜艳的五星红旗和庄严的国徽,由副院长张勇领誓,全体入额法官高举右手,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法官宣誓活动旨在彰显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激励和教育法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进一步增强法官职业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

    活动二:履行宪法使命,见证大法官的责任与担当

    全院干警在12点35分集中收看了国家宪法日特别节目《大法官开庭》,并进行了讨论学习。

    活动三:传播宪法理念,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

    下午14点,鹤岗市朝阳小学的部分师生受邀参与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

    师生们旁听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庭审过程中,审判长严格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庭审程序,认真细致地进行审理,规范使用法言法语,师生们严肃认真地观摩了该起民事案件的庭审全过程。

    庭审结束后,民一庭庭长刘涛,借助国家宪法日讲解了我国宪法的发展历程、基本原则以及作用和意义等,强化宪法的严肃性和神圣性,并结合生动的案例深入浅出地宣讲了与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为在场的师生们释惑答疑,解决他们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难题。政治处工作人员向师生们介绍了法槌的来历和作用,并邀请学生们进入审判区,坐在审判席的位置上,模拟开庭过程,还向师生们发放法官联系卡和图文并茂的法律宣传卡,深受他们的喜爱。

    随后,在法院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师生们兴趣盎然地参观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警队、调解室等办公场所。在参观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的相关流程,使其对法院的职能有了初步的了解。

    老师和同学们纷纷表示,此次活动是法院与学校之间的一次良好互动,拓宽了学校日常较为单调的法制教学模式,生动形象地学习了宪法知识,让宪法精神在同学们心中落地生根。通过用真实的案例说法, 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与法律的尊严,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树立了法律观念,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心中。

 
 

 

关闭窗口